正义网福建2月16日电(通讯员 杨福新)7名男子在舞厅里公然绑架3名男子,抢劫并索取赎金共5900元,还劫走两部手机。但法网恢恢,当年轰动一时的“9.23绑架案”的绑匪先后落网,这伙绑匪中最后一名男子也于日前被抓获。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对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绑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与其前罪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九个月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
1998年9月23日凌晨,陈某与同案犯郭某、林某(均已判刑)等人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金嗓子舞厅”饮酒后,经由其中二人提议并纠集,一起将同在该舞厅饮酒的被害人林某等三人用两辆小车挟持到书峰乡岭头村,进行殴打,并索要赎金。随后又将三名被害人运往龙华镇与泉州市的交界处,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搜走现金人民币2400多元和模拟移动电话手提一部、一部手机,之后,又将三被害人运往泉州。当日早上8点50分许,其中四名同案犯将一名被害人运往仙游县城关南门桥释放。另两名同案犯及陈某将另两人被害人作为人质挟持到莆田,再要挟其中的一名被害人回仙游取现金3500元存在银行户头并由一名同案犯将该现金取走。7名绑匪共抢劫索取赎金共5900多元之后进行分赃,其中陈某分得赃款900元,后将被害人释放。
1998年9月23日凌晨,陈某与同案犯郭某、林某(均已判刑)等人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金嗓子舞厅”饮酒后,经由其中二人提议并纠集,一起将同在该舞厅饮酒的被害人林某等三人用两辆小车挟持到书峰乡岭头村,进行殴打,并索要赎金。随后又将三名被害人运往龙华镇与泉州市的交界处,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搜走现金人民币2400多元和模拟移动电话手提一部、一部手机,之后,又将三被害人运往泉州。当日早上8点50分许,其中四名同案犯将一名被害人运往仙游县城关南门桥释放。另两名同案犯及陈某将另两人被害人作为人质挟持到莆田,再要挟其中的一名被害人回仙游取现金3500元存在银行户头并由一名同案犯将该现金取走。7名绑匪共抢劫索取赎金共5900多元之后进行分赃,其中陈某分得赃款900元,后将被害人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