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欢迎光临211N歌曲排行榜网站,我们只关注最新歌曲排行榜,这里为您推荐最经典、最热门的歌曲排行榜,以歌会友,神唱传情,足不出户扫尽优秀歌单!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KTV入门 > 正文

KTV长期侵犯著作权 开门营业1分钟遭查处

作者:隐藏的歌手 来源:原创 日期:2015/12/26 18:44:11 人气:682  评论: 标签:

▲南岸区文化执法大队查封侵权KTV
重庆晚报讯 16日晚7时59分,南岸区南坪正街1号梦回唐朝KTV一如既往开门营业,就在1分钟后,这个长期侵犯版权著作权的KTV被南岸区文化执法与南岸区公安分局查处了。昨日,重庆市文化执法总队表示,本次南岸区文化执法队的突击执法,也是今年重庆市文化执法首次对KTV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查处。

16日晚8时,在查验了该KTV的经营执照后,文化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立即走入KTV音控室,要求营业人员马上断电,并取出其VOD点播系统与交换机。

随后,文化执法队员向KTV出示了侵犯著作权的法律意见书,并暂扣侵犯著作权的VOD点播系统与交换机,并要求KTV停止经营行为。

南岸区文化执法大队罗队长说,本月10日就接到举报,称南岸区梦回唐朝KTV长期侵害版权公司著作权。“版权公司提供了很多证据,并称今年年初到现在,版权公司与KTV曾有过多次书面或口头交涉,还给KTV下发了律师函,但KTV对版权公司停止侵权的要求毫不理会。”罗队长说,KTV的法人代表将在近两日将接受南岸区文化执法的调查和处罚。

罗队长表示,该KTV已侵犯了《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复制权、(十)项放映权、(十二)项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网址:http://www.211n.com/html/ktv/21.html